宁科生物(600165)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投资者索赔获赔概率加大,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

  2025年11月14日,宁科生物(600165)公告于2025年11月13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已代理投资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收到收款账户提交通知,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事项。(许峰律师专栏)

  根据宁科生物公告的重整计划,普通债权的具体清偿方案如下:每家债权人15万元以下(含本数)部分将由宁科生物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清偿。每家债权人普通债权15万元以上(不含本数)部分,其中15.87%将获得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债,剩余部分将获得转增股票抵债。即,每100元普通债权可获得15.87份信托份额以及约7.01股转增股票。

  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收到法院送达的判决书,投资者获得胜诉。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提示,目前状态下,投资者如果索赔胜诉后申报债权,实际获赔概率加大。(宁科生物维权入口)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公告公司及虞建明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宁科生物违法事实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宁科生物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宁科生物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2、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3、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11月22日到2023年4月6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宁科生物股票,并且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