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原董事长李全一审被判死缓

2025年11月19日,山东济南中院对新华人寿保险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全贪腐案一审宣判,以贪污罪判其无期徒刑,以受贿罪判其死缓,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贪污所得将返还被害单位,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24年3月,李全利用新华资产及新华资产(香港)相关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以欺骗、隐瞒手段非法占有业务收益1.08亿余元;2010年至2023年,其为他人在业务合作、基金认购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财物1.05亿余元。

法院指出,李全两罪数额均特别巨大,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应予严惩。但考虑其存在犯罪未遂、主动交代未掌握事实、认罪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罚。

该案已于2025年5月14日公开庭审,检察机关举证、控辩双方充分质证,李全当庭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旁听庭审。

案件时间线

2023年8月:李全以“年龄原因”辞去新华保险董事长等全部职务。

2024年9月30日:中纪委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直指其“靠金融吃金融”、对抗审查、违规营利等问题,涉贪污受贿犯罪,涉案财物移送检察。

2024年10月12日:山东检察院经最高检指定管辖,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2025年1月15日:济南检察院向济南中院提起公诉,明确其利用新华系职务便利非法占财、收贿,数额特别巨大。

人物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李全于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7月便踏入金融领域,担任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银行部业务经理。

1991年1月至1998年4月,李全任职于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历任资金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至2010年3月,他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督察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及党委副书记。

2010年3月,李全进入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裁,2016年12月起兼任新华资产副董事长,直至2019年9月。2019年6月至8月,他出任新华保险临时负责人;同年8月起担任新华保险首席执行官、总裁,11月当选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9月26日,李全开始代行新华保险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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