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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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8月2日,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ST未名(维权),00258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已于2024年8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未名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已依法调查审理终结,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近期公司动态

  在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ST未名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律师观点与索赔条件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ST未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18年8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ST未名(002581)股票,并且在2023年11月24日收盘后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未名医药维权入口)

  索赔材料准备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准备以下材料进行维权:

  1. 买卖ST未名(002581)股票的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至今,需加盖券商营业部业务印章);

  2.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牛彬律师声明(牛彬律师专栏)

  上述索赔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后续进展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牛彬律师,已执业24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投融资审查及纠纷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