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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羽扇观金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消息,11月24日,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人寿”)两笔股权再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股权转让方分别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二十二冶集团”)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二局三建”),转让股权均为3000万股,底价均为3184.888万元。若此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二十二冶集团和中建二局将退出长城人寿股东行列。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股东此前已于11月17日挂牌转让各自所持的长城人寿3000万股股权,而当时的底价定在3582.999万元。11月24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告称,收到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终结的申请。在11月17日发布的转让信息被终结后,两家公司又于24日当天再次挂牌,但底价进一步降低近400万元。
据此前报道,上述两笔股权曾于今年10月挂牌转让,当时底价均为3981.11万元,信息披露日期为10月17日至11月14日。对比最新价格,这批股权的定价双双降低了约796.22万元,降幅为20%。
据介绍,二十二冶集团和中建二局三建均为长城人寿创始股东。2005年,长城人寿由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北京金融街建设集团等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与中建二局三建作为发起人分别认购3000万股,对应持股比例为10%,后经内部调整,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的所持股权由二十二冶集团持有。两家股东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属房屋建筑业。成立20年间,经多次增资扩股,长城人寿注册资本已从最初的3亿元跃升至68.39亿元,两家股东的持股比例亦被稀释至0.4386%。
而两家创始股东早已萌生退意,中建二局三建早在2021年就曾挂牌转让所持3000万股股份但无果。2022年9月,二十二冶集团将所持长城人寿股权进行转让披露,披露起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8日到2026年4月30日,转让价格显示为“面议”。
有观点认为,这是两家股东响应“退金令”的必要选择。2023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控非主业投资”。近年来,多家保险机构遇股东出让股权,但此类股东主业多与保险协同效应较弱,且持股比例较小。但“挂牌多、成交少”,最终落地的股权转让并不多见。
2025年前三季度,长城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14.55亿元,同比下滑5.92%;净利润1.56亿元,同比降幅超70%。截至三季度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2.2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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