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北交所上市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永大股份的IPO申请遭遇暂缓审议。
永大股份成立于2009年8月,专业从事基础化工、煤化工、炼油及石油化工、光伏与医药等领域压力容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永大股份的光伏业务收入呈现“断崖式”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领域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9,493.72万元、2,560.91万元、15,625.06万元与631.8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2%、3.62%、19.14%、1.98%。如果刨除光伏业务的收入,永大股份在2023年和2024年中的营业收入将分别下滑至6.86亿和6.62亿,对应的扣非净利润则分别为1.249亿和1亿,而2025年中,没有光伏业务的收入的话,其营业收入将进一步下滑至5.189亿至5.68亿,扣非净利润则将跌至7262.69万元至8655.27万元之间。
这种波动与光伏行业周期深度绑定——2023年硅料价格暴跌超30%,下游企业自建结构件产线导致订单锐减。若新签订单金额减少,将形成“收入与订单断层”的尴尬局面。
进入2025年以来,多数光伏设备企业的经营业绩只是“纸面富贵”——很多光伏设备企业在确认收入后遭遇了应收账款与客户的集体“躺平”——应收账款收不回来。这最终导致出现了多起“债转股”事件,诸如迈为股份、京山轻机等光伏设备厂商均“有幸”成为了客户的股东。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959.31 万元、20,460.22万元、26,418.60万元与25,265.48万元,合计应收账款高达9.6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44%、28.73%、32.24%与39.38%(年化)。
上会监管问询聚焦三大核心问题,一是收入确认与核查。交易所要求结合公司收入确认标准和报告期各期末和下期初收到的调试验收单等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2)说明销售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3)结合公司产品的生产销售周期,说明公司产品产量、能源消耗量、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是经营业绩持续稳定性。请发行人结合下游行业周期变化特点、行业政策的影响、产品的市场需求变动情况及变动趋势、发行人的竞争力、在手订单及光伏领域业务回款风险等,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三是说明光伏项目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重大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整体审议意见为:进一步核查发行人光伏项目销售内控措施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收入确认依据的充分性,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注:本文创作借助AI工具收集整理市场数据和行业信息撰写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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