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网
信托公司改革治理正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近日,H股上市的山东国信(01697.HK)披露监管批复公告,确认自11月10日起正式取消监事会设置。而此前的11月13日,上市公司建元信托(600816.SH)亦公告称监事会撤销事项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生效。
随着信托公司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接棒履行监督职能。
在业内人士看来,两家机构相继完成“去监事会”流程,标志着新《公司法》框架下信托业治理优化模式正式从政策试点走向实践操作。
两公司明确裁撤监事会
作为行业首批完成调整的信托机构,建元信托与山东国信为行业提供了实操样本。
建元信托启动改革最早发生在今年7月。彼时公告显示,建元信托于7月30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后,于11月1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的批复(沪金复〔2025〕714 号),明确核准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监事会同步撤销,原职权由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建元信托从决议通过到监管批复,用时仅3个半月的时间。
山东国信则是在11月17日集中披露关键进展。其公告显示,山东国信收到山东金融监管局的批复(鲁金监复〔2025〕508 号),自11月10日起不再设立监事会,职权交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9名原监事全部离任。
“两家上市信托公司的调整均遵循监管批复到章程修订再到职权交接的规范流程,这一操作确保了治理转型的平稳过渡。”信托行业分析师柏托分析称。
一位华南地区信托公司合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传统监事会模式存在监督滞后、职能重叠等问题,而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主导,可更及时地介入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等核心环节,提升决策效率。
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监事会取消是顺应政策趋势和时代潮流。
“监事会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职能上存在一定的重叠,取消监事会可以减少监督职能的重复,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廖鹤凯曾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取消监事会后的治理模式与国际上一些大型金融机构以股东导向型的“单层制董事会”模式更相似,有助于金融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并未降低对信托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的管理标准。除明确审计委员会负责人需为独立董事外,还要求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董事会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形成多层次的风险防控体系。
审计委员会模式渐成主流
此次治理变革的加速推进,与监管政策的最新修订直接相关。
2024 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明确国有独资公司可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为治理结构优化提供法律基础。在此基础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5月修订《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章,新增条款明确 “信托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从监管层面为信托公司提供了明确操作路径。
“新《办法》强调信托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体系’,而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正是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柏托表示。
对于中小型信托公司而言,用益信托研究员喻智认为,其或更倾向于不再单独设立监事会,此举既能实现治理机制的灵活优化,也能有效降低人员配置与管理运营成本。
谈及取消监事会后信托公司如何防范“决策与监督一体化”风险,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副主任袁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应通过优化审计委员会的专业配置与独立性建设,明确其在财务监督、风险评估等领域的核心职责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重大决策、财务状况等关键信息的及时完整披露,同时建立内部举报反馈机制,引入外部审计机构形成内外监督互补,全方位构建规范高效、权威公正的监督体系,筑牢内部制衡防线。
尽管目前仅两家信托公司落地取消监事会,但行业预计后续将有更多机构跟进。
“预计未来3-5年内,多数信托公司将完成治理结构调整,审计委员会模式或成为行业主流选择。”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认为,新《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章程选择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金融监管总局同步要求信托公司治理规则与上位法衔接,为行业转型扫清障碍。
对于已完成治理调整的信托公司,支培元对《华夏时报》表示,这一架构调整需警惕“形式化”风险,避免将审计委员会沦为“花瓶机构”。“未来,信托公司需在提升效率与强化制衡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和监管协同,构建适应新《公司法》要求的治理体系。”
“治理的目的是提质增效,而非单纯作为一种手段。”柏托称,无论是“去监事会”还是保留监事会,核心都要服务于信托业从“融资中介”向“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通过提升监督效能保障受益人利益,这也是新监管框架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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