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某员工旷工36日!被银行登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来源:邓行长
日前,建行邯郸分行在《河北经济日报》上登出一则公告,引发行业关注。
公告内容直指一名叫周某利的员工:从2025年1月至5月累计旷工36个工作日,既没上班,也没按流程提交请假材料。期间,分行在3月21日还专门派人通知其返岗,但依旧未见踪影。于是,建行邯郸分行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分行在10月24日 寄出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结果25日被本人拒收。于是,登报公告方式成为最后的送达手段,并宣布自11月30日起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银行辞退旷工员工时,通常需遵循以下合法程序以避免法律风险:
规章制度明确性:单位需有清晰、合法的规章制度,明确旷工定义及处理标准,并经民主程序公示。
证据收集:及时固定考勤记录、监控等旷工证据。
书面通知与申辩机会:向员工书面说明旷工事实、依据及拟处理决定,并允许其陈述或申辩。
手续办理与补偿结算:若员工无异议,依法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因属员工过错)。
法律风险提示:
员工权益保护:若员工能证明旷工有合理原因(如突发疾病、不可抗力),或单位未履行通知、申辩程序,可能认定解除违法,需支付赔偿金。
公平原则适用:法院在审理中会考量单位是否滥用规章制度,例如通过邮件、飞书等非直接方式催岗,而忽略电话、微信等更有效的沟通渠道,可能被认定为故意制造旷工事实。
总结:
本事件中,建行邯郸分行已按内部流程启动解除程序,但最终法律效力需以劳动仲裁或法院裁决为准。建议员工如遇类似情况,及时核对规章制度、保留证据,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