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603398!*ST沐邦股民索赔递交立案材料,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近日,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沐邦(维权)”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经向法院递交立案,为受损股民发起维权。尚未登记索赔的股民,仍可参与。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1)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ST沐邦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5号)。因廖志远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处罚文书,相关调查仍在推进中。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ST沐邦索赔案已递交一批投资者起诉,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ST沐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1)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注: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最终确定)(*ST沐邦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