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津汇村镇银行被罚33.1万元:违反金融统计、货币金银、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12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货币金银、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受到警告,并被罚款33.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塔城津汇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塔银罚决字〔2025〕2号
违反金融统计、货币金银、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33.1万元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
2025年12月4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