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审计机构辞任,曾因修正业绩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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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管下发警示函
12月19日,赛隆药业公告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书面辞任函:致同以“2025年审计任务繁重、人员大幅变动、其他项目档期冲突”为由,单方面宣布不再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并提醒公司尽早另聘机构。
公司今年9月刚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致同,如今被迫“临阵换所”,已紧急启动备选事务所沟通程序,但能否在年报法定披露期限前完成聘任、进场、出具审计报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而公司在年中曾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主要原因为披露的年报与预告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改变。受此事影响,公司股价下跌,造成不少投资者无端亏损。符合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3月1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报名索赔。(赛隆药业维权入口)
二、业绩修正后出现亏损
据警示函,公司曾于2025年1月22日披露2024年业绩预告,彼时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以及营业收入均未出现亏损,但在4月25日,公司发布的正式年报中,除了营业收入为2.64亿之外,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均出现巨额亏损。
广东证监局认为,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金额与实际差异较大,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未预计2024年度收入低于3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业绩预告“失准”背后,一方面可能确实存在突发的不可预测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业绩带来影响,另一方面则暴露出公司内部控制的不规范、不严谨,公司综合治理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受损投资者可积极报名参与索赔,挽回损失。(刘鹏律师专栏)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