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修订CIPS业务规则,明确账户管理要求

快讯摘要
12月26日央行修订CIPS业务规则,规定直接参与者开零余额账户,不计息不透支,场终为零,规范资金管理 。
快讯正文
【12月26日央行修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为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加强CIPS业务管理,央行修订《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规则》。运营机构为直接参与者开立的CIPS账户为零余额账户,不计息、不得透支,场终余额为零。账户内资金属直接参与者,非运营机构自有财产,运营机构统一管理参与者账户。一个直接参与者在CIPS仅能开立一个零余额账户,间接参与者不开立账户。运营机构可在央行开立清算账户,集中存放结算资金,与其他用途资金分户核算。直接参与者依账户余额享权益,账户不得透支,场终余额为零。运营机构不得在商业银行开户存放结算资金、形成清算资金沉淀。直接参与者可通过自身或托管行在央行的清算账户,对CIPS账户进行流动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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