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王者归来!化工ETF(516020)暴涨2.23%,收盘价创近3年新高!“戴维斯双击”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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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王者归来!化工ETF(516020)暴涨2.23%,收盘价创近3年新高!“戴维斯双击”将至?

  化工板块周五(12月26日)继续猛攻!反映化工板块整体走势的化工ETF(516020)全天强势,截至收盘,场内价格大涨2.23%,收盘价创2022年9月以来新高。

  成份股方面,锂电大面积爆发,氟化工、磷化工等板块部分个股亦涨幅居前。截至收盘,恩捷股份飙涨9.1%,星源材质、光威复材、多氟多大涨超8%,藏格矿业涨超7%。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或受益于“反内卷”行情,化工板块表现显著占优。数据显示,截至周五收盘,化工ETF(516020)标的指数细分化工指数年内累计涨幅已达到40.35%,显著优于同期上证指数(18.26%)、沪深300指数(18.36%)等A股主要指数。

  注:统计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细分化工指数近5个完整年度的涨跌幅为:2020年,51.68%;2021年,15.72%;2022年,-26.87%;2023年,-23.17%;2024年,-3.83%。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

  消息面上,近期,锂电行情卷土重来,其中上游碳酸锂主力期货合约价格更是突破了12万元/吨大关,自2025年6月底部以来累计涨幅已经翻倍(按12月24日收盘价计算,相较年内低点涨幅为113.56%)。据华泰证券测算,2025年上半年碳酸锂的供给过剩情况已经明显好转,2024年全行业累计过剩5.02万吨,但到了2025年第二季度则收窄至7955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由于需求的明显拉动开始转向紧缺,分别存在1.52万吨和2万吨缺口,全年合计2.1万吨。

  有分析指出,由于供需格局转变,未来碳酸锂供应偏紧将是大概率事件。据瑞银研究,2026年至2028年由于供应缺口扩大中国锂碳酸盐平均现货价格分别上调至13.5万/20万/18万元/吨,较当前价格仍有显著的上涨空间。

  从估值方面来看,当前化工板块仍具配置性价比。数据显示,截至周四(12月25日)收盘,化工ETF(516020)标的指数细分化工指数市净率为2.55倍,位于近10年来48.43%分位点的相对合理位置,具备中长期配置性价比。

  展望后市,中国银河证券表示,2024年以来化工行业资本开支迎来负增长,随着“反内卷”浪潮袭来及海外落后产能加速出清,供给端有望收缩。“十五五”规划建议“坚持扩大内需”为未来五年定调,叠加美国降息周期开启,化工品需求空间打开。其认为,供需双底基本确立,政策预期强力催化,2026年化工行业或迎周期拐点向上,开启从估值修复到业绩增长的“戴维斯双击”。

  首创证券认为,2025年CCPI仍在探底,顺周期相关的大宗化工品生产企业盈利仍处于低位,预计2026年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化工行业供需格局改善,成本压力缓解,企业有望迎来业绩提升。2025年化工行业的估值修复主要由科技主题相关的新材料板块带动,2026年的市场行情有望由“业绩提升”接棒“估值修复”,看好基础化工行业的投资价值。

  如何把握化工板块反弹机遇?借道化工ETF(516020)布局效率或更高。公开资料显示,化工ETF(516020)跟踪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全面覆盖化工各个细分领域。其中近5成仓位集中于大市值龙头股,包括万华化学、盐湖股份等,分享强者恒强投资机遇;其余5成仓位兼顾布局磷肥及磷化工、氟化工、氮肥等细分领域龙头股,全面把握化工板块投资机会。场外投资者亦可通过化工ETF联接基金(A类012537/C类012538)布局化工板块。

  来源:沪深交易所等,截至2025.12.26。

  风险提示:化工ETF被动跟踪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于2012.4.11。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化工ETF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适宜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请以销售机构为准。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上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以上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