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健康(002435)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2025年11月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长江健康(002435)投资者索赔案再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此前已多次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5年10月24日,长江健康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经查明,长江健康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日,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润发集团体系)构成长江健康的关联法人。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健康及其子公司经中间方银行账户划转和票据流转等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控股股东润发集团体系,导致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1月13日,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6,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披露净资产的1.27%,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对此后发生的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占用未归还余额355,805.79万元。其中,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全年、2022年1月至6月、2022年全年、2023年1月至6月,长江健康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0,737.12万元、279,764.40万元、182,905.17万元、367,405.01万元、213,82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8.48%、60.73%、39.00%、79.01%、46.07%,长江健康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长江健康未对资金占用涉及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借款等进行账务处理,造成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分别少计负债75,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123,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135,300.00万元。

  二、长江健康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6日,长江健康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以5亿元定期存单为吉林省汉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合实业)开具的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收款人为润发集团)提供担保。2024年6月26日,由于汉合实业资金不足,导致其无法兑付前述银票,长江机械作为担保人,其5亿元定期存单被用于兑付。

  该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担保,长江健康未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1年1月5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长江健康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长江健康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