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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被罚20.6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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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被罚20.6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9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0.6万元。张某(时任长春二道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被罚款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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