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苹果公司近日向欧盟执行委员会提交意见,呼吁废除或大幅缩减《数字市场法案》(DMA),认为该法律削弱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并损害用户体验。苹果指出,最有效的办法是“废除该法或部分条款,并对数字竞争力战略进行改进”。
该法案旨在规范拥有大型科技平台的企业,确保其公平接触用户。根据规定,苹果必须允许第三方应用商店进入iPhone,并为用户提供更换默认浏览器的选择界面。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全球营业额的10%,屡犯则可达20%,甚至面临拆分。
苹果表示,欧盟对DMA的执行导致其产品设计被迫调整,对用户体验造成“实质影响”。公司称,法律的严格解释不仅削弱了安全性,还迫使其推迟在欧盟推出包括实时翻译、iPhone与其他设备镜像、基于位置数据的地图功能等新服务。
欧盟自去年起加快调查苹果的合规情况,并在早些时候对其处以5亿欧元(约合5.9亿美元)罚款。尽管苹果已作出多项调整,但监管机构和开发者在今年的合规研讨会上仍对DMA的范围与潜在风险存在分歧。
苹果进一步表示,如果DMA维持实施,应将执法权交由一个独立的欧洲机构,而不是由欧盟委员会直接管理。
DMA的实施也加剧了跨大西洋摩擦。美国总统特朗普回归白宫后,多次批评布鲁塞尔的反垄断监管,称其对美国科技巨头开出的巨额罚单等同于“对美企征税”。欧盟竞争事务专员Teresa Ribera则予以否认,坚持维护欧盟监管立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