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被央行罚款超1535万

中信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被央行罚款超1535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7项违法行为类型被央行警告,罚款1535.7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显示,中信银行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4.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5.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央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同时,5名相关人员收到央行罚单。

  潘某明(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贷部系统数据处副处长)和朱某龙(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因对中信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7万元和17万元。

  魏某(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和任某鹏(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因对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3.5万元。

  张某(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运营中心负责人)因对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7万元。

  中信银行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364.78亿元,同比增长2.78%;营业收入1057.62亿元,同比下降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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