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市场波动与维权难题,中国中小投资者终于迎来一部综合性保护政策文件。
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二十三项具体措施,旨在从发行上市、交易制度、退市机制等全流程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坚实保障。
以下只截取针对投资者的利好内容:
1、退市机制:强化终止上市保护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持续深化,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问题受到市场高度关注。《若干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健全退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作了规定。
一是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常交易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公司股票。
二是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三是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2、维权保障:多元化解纠纷
在维权保障方面,《若干意见》提出了多项创新举措。
为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重要作用,《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更好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
同时,文件还要求进一步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证券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实施。
在充分发挥民事诉讼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鼓励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依法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3、投保机构:提升维权效率
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从事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机构,将在维权中发挥更大作用。
《若干意见》提出,要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的具体场景,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民事赔偿债权、参与表决。
《若干意见》还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向上市公司发出质询函或者提起相关民事赔偿诉讼时,依法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行使股东权利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关信息。
这部综合性投资者保护政策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正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方向迈出坚实一步。
证监会指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强化工作协同,推动《若干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