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但很多购房者容易将它们混淆。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意义、性质、作用和退还情况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从法律层面来看,定金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定义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一种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
性质方面,定金具有担保性,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而订金只是一种意向表示,不具备这种担保功能,它仅仅是对交易的预先支付。
作用上,定金主要是为了约束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如果因为自身原因不想购买房屋了,那么定金就会被卖方没收;如果卖方违约不卖房了,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订金的作用更多是作为一种初步的预订,表明购房者有购买的意愿,当交易顺利完成时,订金可以冲抵房款;如果交易未能达成,订金一般应如数退还。
下面通过一个表格来更直观地对比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对比项目 定金 订金 法律定义 有明确法律规定,是债权担保 无明确法律界定,视为预付款 性质 具有担保性 不具有担保功能 作用 约束双方履行合同 初步预订,可冲抵房款 退还情况 违约方可能丧失定金或双倍返还 交易未达成一般如数退还购房者在签订购房相关协议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条款中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避免因概念混淆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不确定相关条款的含义,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房产中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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