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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作权发售游戏数字盲盒仍被判赔20万,江宁法院:属于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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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著作权发售游戏数字盲盒仍被判赔20万,江宁法院:属于商标侵权

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记者 姜天圣)11月5日,记者从盛趣游戏了解到,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盛趣游戏起诉某数字藏品盲盒商标生产销售方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擅自使用《热血传奇》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 20 万元。

据悉,两年前一款打着“《热血传奇》正版授权”旗号的数字藏品盲盒在网络热销,宣称购买后可随机获得“屠龙”“炼狱”“天魔神甲”等《热血传奇》经典游戏装备相关藏品,1万份盲盒迅速售罄。然而,盛趣游戏发现该盲盒并未获得自身许可,其在推广中擅自使用《热血传奇》商标的行为涉嫌侵权,随即展开调查取证,并以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相关主体诉至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盛趣公司系《热血传奇》系列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其商标权依法应受保护。被告在宣传中完整、突出使用了与“热血传奇”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商标性使用,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该行为侵害了盛趣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辩称,已获得株式会社传奇IP关于《传奇》游戏IP的著作权授权。

法院认为,著作权与商标权是两种性质与保护范围各异的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范围应限于对游戏作品本身的复制、改编、发行等著作权权能,不能当然地延伸至授权他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已由第三方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商标。被告公司仅凭传奇IP的著作权授权,即径行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基本无差的标识,其行为已超出著作权授权之合理边界,构成了对盛趣公司商标权的侵害。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擅自使用《热血传奇》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盛趣游戏经济损失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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