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该行吸收合并开封、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9市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共82家机构,承继82家机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原机构变更为河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公告提到,客户所持有的账户、卡、单、折、USBKEY和已合法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继续有效,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披露的名单梳理,上述被吸收合并的主体包括55个农村商业银行,4个村镇银行和23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述9市的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之外,河南地区还有洛阳、鹤壁、许昌等地市的农信机构有待进一步改革。
今年2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消息,已同意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筹建河南农商银行。2月26日,河南农商银行举行了开业仪式。仪式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为河南农商银行颁发金融许可证。
河南地区中小银行改革方案出现过变数。
早在2022年,获得原银保监会批复的河南省农信社改革方案为,拟通过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自上而下理顺股权结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于2023年6月获批筹建,当年11月7日正式揭牌。
但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一年不到,河南农信系统改革再次作出调整。“推进河南农商银行组建”这一表述出现在了2024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中。
随后,2024年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消息,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与郑州农商行、河南中牟农商行、荥阳利丰村镇银行等共25家法人机构(下称“25家法人机构”)拟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银行。
上述25家法人机构原股金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25家法人机构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河南农商银行承接,25家法人机构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银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银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对于联合银行模式,有券商观点认为,该模式并未打破原来的二级法人体制,股权和管理结构倒置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联合银行的职能定位、具体管辖范围、联合银行成员的加入退出及出资比例等问题还依然值得讨论。
与联合银行不同,省级统一法人机构改革需要理顺股权、整合资产,河南地区的中小银行法人众多,合并重组的工作推进相对更为复杂。这或是该地区农信改革方案调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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