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办理手续会涉及到多项费用。了解这些费用对于顺利完成房产继承至关重要。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房产继承手续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首先是继承权公证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通常情况下,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 2%来收取,不过最低收费不低于 200 元。例如,一套评估价值为 100 万元的房产,其继承权公证费用可能为 1000000×2% = 20000 元。
其次是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由于继承房产需要确定其价值,所以往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 以下(含 100) 5 101 以上至 1000 部分 2.5 1001 以上至 2000 部分 1.5 2001 以上至 5000 部分 0.8 5001 以上至 8000 部分 0.4 8001 以上至 10000 部分 0.2 10000 以上部分 0.1例如,一套房产评估价值为 500 万元,其评估费用计算如下:100×5‰ + (500 - 100)×2.5‰ = 5000 + 10000 = 15000 元。
再者是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这部分费用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 元的登记费、5 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以评估价值 500 万元的房产为例,合同印花税为 5000000×0.05% = 2500 元,加上登记费 100 元和权证印花税 5 元,总共为 2605 元。
最后,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契税;但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 1.5%。例如,非法定继承人继承一套评估价值为 300 万元的房产,需缴纳契税 3000000×1.5% = 4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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